关于组织开展中国保安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变更、增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5 13:38:04 点击量:0
中保协﹝2014﹞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安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保安协会:
中国保安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自2012年7月选举产生以来,在公安部和民政部的正确领导下,在公安机关监管部门、各地保安协会和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积极开展行业自律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去年以来,随着保安服务公司脱钩改制工作推进和保安服务市场的放开,各种类型的保安服务公司不断增多;同时,部分理事、常务理事工作岗位发生变化,无法继续履行职责。为确保协会理事会成员履职尽责,进一步增强保安从业单位在行业规范和行业自律中的话语权,根据《中国保安协会章程》规定并经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批准,中国保安协会决定变更、增补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和常务理事,并提交将于2014年11月召开的中国保安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变更理事、常务理事
本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因工作岗位调整或已退休,无法正常履行理事、常务理事职责的,请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安协会确定理事、常务理事变更人选,报中国保安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审批。
二、增补理事、常务理事
本次拟增补理事48名、常务理事14名,各地推荐的候选人应为已完成脱钩改制的原公安机关保安企业和民营保安企业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名额分配依据本地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员数量确定,具体见《中国保安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和常务理事增补名额分配表》(附件一)。
三、工作要求
为确保本次变更、增补理事、常务理事工作顺利进行,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安协会(未组建保安协会的地方为省级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把真正能够为中国保安服务业发展进言献策,代表本地区、本部门的优秀代表补充到理事和常务理事中来,并认真组织填写《中国保安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变更申请表》、《中国保安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增补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二、附件三,可复印或从中国保安网“通知公告”栏中下载,网址:http://www.zgba.org),于8月10日前报送中国保安协会。
中国保安协会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北路甲45号(鼎恒中心)4层,邮政编码:100073。
联 系 人:马霞,刘伟刚;电话:010-63894521、63894511(传真);13810581612,15383960153。
附件:
三、中国保安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增补候选人推荐表
中国保安协会
201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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